系列故事|亲历95世妇会,反家暴律师的四十年妇女权益保护之路

创建时间:2025-03-18 10:20

 

为响应2025年国际妇女节“为所有妇女和女童:权利、平等、赋能”的全球主题,联合国驻华系统发起了线上故事征集活动,希望通过丰富、多元且富有力量的叙述,让更多人听到妇女和女童们的心声,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赋权的行动中。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是《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十二个重点关切领域之一,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强调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需采取行动,确保妇女免受暴力侵害,并为幸存者提供相关服务与支持。

 

2025年3月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九周年。自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中国在反家庭暴力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推动消除暴力目标的实现,需要完善的法律,也需要多部门协作,建立更有效的联动机制推动法律在实施方面的落实。尽管存在挑战,更多工作在反家暴一线的人们也一直都在努力。

今天的投稿人是徐维华。

 

 

 

徐维华,198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在公安部门工作多年,后进入浙江杭州大学法律系任教。1984年进入全国妇联工作,在《妇女权益保障法》(1985年)和《婚姻法》第三次修正案(2001年)的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退休后至今,担任律师协会反家庭暴力网络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

徐维华

反家暴律师

 

1995年的北京世妇会,

鼓励我持续女性权益保护之路

 

我今年75岁,从七十年代初开始参加妇女工作,2003年退休后在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当一名专职律师,代理一些妇女权益案件。前后加起来,我参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已经有四十多年的时间了。

 

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对我而言是一段很重要的经历。当时我在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工作,为筹备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 “妇女权益保护” 论坛,妇联与司法部合作成立了“女律师联谊会”,我担任论坛秘书长,全程参与论坛的策划和实施。筹备期间全国各地都积极响应,妇联系统、司法部门、研究机构、高校等都展现出了极高的热情,还有一些老领导大力支持,令人印象深刻。

 

作为组织者,论坛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既想在有限时间内合理安排议程,回应整个大会的主旨和目标,又想涵盖国内外所关切的妇女权益保障问题的各个方面,挑战不小。于是我们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妇联、司法局和高校收集意见,力求让论坛内容充实,开展有意义的讨论,发表意见,解决问题,分享与妇女权益相关的研究成果。只有半天时间的论坛,我们总计花了半年去筹备。

 

 

 

在世妇会开幕式后的第二天下午,论坛成功举办,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除了“妇女权益保护论坛”,当时我们还有“妇女教育保障”、“妇女性与生殖健康”、“妇女研究在中国”等其它分论坛。大家在世妇会热切地讨论着各种问题,妇女问题不再是小问题,而是世界关注的大问题。

 

世妇会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明确把对妇女的暴力和基本人权自由联系在一起,称“对妇女的暴力侵犯,损害或剥夺了妇女的基本人权和自由”,为全球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在中国,这次大会更是推动了一系列积极变革。世妇会后,家庭暴力、职场性骚扰、性侵犯等性别暴力问题在中国受到广泛关注。中国政府承诺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的权益。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2016年正式实施,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法律保护。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完善对性侵犯等其它性别暴力案件的处理机制,为妇女权益筑牢法律防线。

 

现在回想起这段经历,有筹备过程的辛苦和紧张,也有与世界各地妇女同胞们交流的喜悦和鼓舞。同时也感到,我们这一代妇女工作者不负历史所托,完成了这样的一个工作,也为以后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一个基础。

 

 

 

打赢一个案子就救下一个女性

 

在全国妇联的时候,我参与了许多与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工作。从90年代开始,反家暴就是我工作的重心之一。作为一名律师,我代理了一些妇女维权案件,打赢一个案子就是救下来一个女性,但也有没有救下来的。

 

1998年,有一个妻子杀夫的案子。被杀的男人是一个赌徒。在一次赌博失利后,他竟然同意让债主侵犯他的新婚妻子以抵债。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经历了多次侵犯,直到第三次才意识到真相。为了保护自己,她准备了剪刀以防再次受害。不幸的是,当她的丈夫试图强迫她时,她在自卫中不慎导致了他的死亡。


在这个案件中,我认识到这位妻子不仅是杀夫的嫌疑人,更是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受害者。当时,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和保护措施尚不完善,案件一审判决她死刑。尽管我们和多位法律专家尽力为她辩护,最终仍未能改变判决。


这个案件让我深刻体会到当时司法系统中性别平等视角的缺失和对受害者处境理解的不足。这样的悲剧,也凸显了消除性别暴力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暴力是很严重的问题,事关公正,事关生死。消除性别暴力需要我们长久的关注、重视。

 

2015年通过的《反家暴法》是我们在妇女权益保护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不仅对家庭暴力的界定有所突破,更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立了多项反家暴处置机制。目前,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反家庭暴力法规,为消除性别暴力提供了保障。

 

受暴妇女有了法律武器,我们律师在工作的时候也有法可依。

 

 

帮助她们,就是帮助我们自己

 

时间过得很快,距离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成功举办至今,已经三十年。中国妇女权利和性别平等的发展有令人欢喜的地方,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切实感到社会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逐步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司法机关干预处置家庭暴力更加及时,涉家庭暴力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数量逐渐下降。

 

但在家庭暴力、离婚时的财产权、农村已婚妇女土地权,以及公共领域和职业场所女性免受性骚扰方面,也还存在挑战。令人欣慰的是,越来越多女性开始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说这几年公众对“性骚扰”的关注程度和讨论积极性,远比早年要热烈得多。过去性骚扰问题不是那么突出,不等于那个时候没有;现在反映出来也不是现在就突出了,而是现在的女性会把受到的侵害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来主张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既是女性权益的觉醒,也是社会的进步。

 

不过一些新的问题,比如看不见的精神暴力、精神控制;脆弱群体遭受家庭暴力发现难、报告难;还有家暴目睹儿童等……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推动。

 

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权益的保护,是衡量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会遇到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妇女权益保护事业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年轻一代的热情和力量,需要更多人的理解和参与。如果你热爱并致力于妇女权益倡导或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请你在受害人无助、颓丧、痛苦、绝望之时,给予她们关心,发出声音,提供帮助。

 

因为帮助她们,就是帮助我们自己。